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颈椎骨折误工费赔偿根据什么确定?

一、颈椎骨折误工费赔偿根据什么确定?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关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该这样讲,跟当事人哪个部位受伤了这没有本质的联系,不能说是颈椎骨折或者是腿部骨折等误工费的赔偿也就不一样了,是要根据颈椎骨折恢复的时间和平日里正常的工资收入计算。如果说颈椎骨折的当事人并没有固定收入,那就只能参考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股东转让协议未出资是否合法
      股东转让协议未出资是否合法股东转让协议未出资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我国《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


·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一、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


·保密协议条款怎么写
      保密协议条款范本: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


·怎么起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怎么起算审查起诉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


·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法律责任是行政罚款的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具体他涉嫌触犯到的我们国家以危险方法......


·公司非法集资会计可有罪?
      非法集资的形式越来越多种多样,越来越高端,越来越不容易被发现,因此也卷入了更多的人进去,在面临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在一家公司当中,公司非法集资......


·哪些情况可导致合同无效
      哪些情况可导致合同无效一、在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商业秘密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
      商业秘密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如果商业秘密不再具有价值性......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会被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会被如何处罚?肇事逃逸对方轻伤应该进行如下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


·不能做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
      不能做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


·单位证明模板范文
      在如今缺乏信任感的时代里,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考试、出游等等等等,总是被需要着提供各式各样的证明,来证明我们所涉及一切的真实性,那么在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