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一、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轻微肇事逃逸被拘留的情况(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四)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二、交通事故的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以上就是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方式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材料上交,这样就会得到较轻的处理,另一方面。对于受害人的赔偿问题,自己一定要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就会使得自己的赔偿丧失法律保障。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合同未生效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未生效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合同未生效的违约条款也是无效的,《合同法》第56条第1款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申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申请?第一步是填表,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会生成受理号,需要将......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分为好几种类型,但是为什么我国公司法要对它进行分类呢,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区分公司的......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是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是哪些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是哪些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


·诉前保全的财产不见了应该怎样办理
      诉前保全的财产不见了应该怎样办理如果法院执行财产保存措施后,没有财产可以保全的,法院可以停止保全措施,并且申请人交纳的保全费用不作退还。二、......


·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公式是怎样的
      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公式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等。许多人认为房地产项目的设计......


·法律规定多少分贝为噪音扰民
      法律规定多少分贝为噪音扰民?正常居民楼超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算扰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


·交通事故申请误工费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申请误工费需要哪些材料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


·民间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
      在我们的现代化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了,我们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比如说我们在借款给别人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签署......


·在我国青岛醉驾多少时间进去?
      在我国青岛醉驾多少时间进去?(一)审查期限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