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
  
  
  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明确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通常会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用电器、家具、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是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解决,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其它财产的处理,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合理分割财产。
  
  
  产权有时并非反映财产的实际状态,分割财产时更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比如,某女独自经营着一家玩具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男友的名字。这个玩具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男友,可男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玩具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的把店给了男方,他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玩具店分割给女方,仍由她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女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男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也很重要。
  
  
  二、哪些属于非法同居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离婚夫妻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定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权的分配问题上产生纠纷,如果在产生纠纷后,还是建议您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进行解决,必要时也可以聘请律师来协助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被指定人同意吗?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被指定人同意吗?需要被指定人同意,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


·借条应该由谁写?借条的格式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借钱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写借条的问题,这也是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但是很多人在写借条的时候总是非常的小心,不知道借条应该由......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是多久?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


·父母遗弃儿童怎么处理?
      在一些偏远山区,因为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生下女儿后会将孩子放在孤儿院门口或者扔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然后造成孩子出生死亡的假象,以备日后可以......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犯罪等案件。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


·杀人案20年后会判死刑吗
      杀人案20年后会承担刑事责任,但不一定会被判处死刑,是否要判死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是否残忍等因素。杀人刑事案件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行为,不论......


·公司里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是谁?
      公司里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是谁?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1、以单位的......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残疾证么?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残疾证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假释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假释往往针对的是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一种可以有条件提前释放他们的制度,但适用假释也有一定的考验期,成功的度过了考验期的才能算......


·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虽说工伤认定中的争议往往都是围绕认定结果产生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其他争议的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产生了争议的话,那肯定就会对自己不利。......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绩效吗?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绩效吗?加班费里包括绩效不合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付出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考核规则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