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流程是什么?
  
  在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中的企业也是不断建立,按照公司法要求也会设立一名公司法人,如果出现了意外情况造成公司法人突然死亡,那么是要到工商局进行变更手续,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流程是什么?是要携带有关材料到工商局更换营业执照,其次也要去质监局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一、变更法人流程
  
  (一)、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二)、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带上以下资料到质监局办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流程是什么,因为企业法人会影响到公司的诸多工作,所以在企业法人死亡后,要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变更,避免因为无效的法人而对公司带来一些影响,造成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在我国组织越狱罪怎么判
      越狱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关于这一点相信是我国每一个普通公民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我国将一些犯罪分子抓捕入狱判刑,这一系列的流程都是希望犯罪分子......


·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职工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必须要经过工伤认定,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也就是认可了职工的受伤是属于工伤。申报工伤,单位在一......


·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撕毁怎么办?
      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撕毁怎么办?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撕毁的,可以由公证部门来调取相关资料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


·一、网签备案后多久贷款下来?
      一、网签备案后多久贷款下来?在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大约可以在3-5个工作日就把贷款办下来。银行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是:1、购房者需要到银行了解相关......


·脊柱骨折怎么赔偿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脊柱骨折因为......


·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许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因而才会有许多与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有律师的参与可能会......


·怎样知道是被关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怎样知道是被关看守所还是拘留所?其实看守所和拘留所里面关押的犯人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刑事拘留,另一个是治安拘留,首先说说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就是那......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一、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一般情况......


·女职工哺乳期怎么算
      对那些怀孕生产的女职工来讲,在生下了子女后还会享有一定时间的哺乳期假,那么在实践中女职工哺乳期怎么算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如果你是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