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进行醉驾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进行醉驾的,但是如果因为醉驾而被抓捕,同时他的车也可能会被扣押,那么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城阳醉驾多久可以提车?根据我们国家交通法律规定,具体扣押多久,这个没有明令规定,因为车是没有罪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从理论上说,醉驾处罚的是人,车是无罪的。拘留人不能同时拘留车子。就像拘留母亲不能拘留吃奶的孩子一样。但是现场已经把行驶证暂扣,交警总是借口核查车子的证件,一再拖延放车的时间。对执法部门来说,“法无规定不能行”,核查最快也要三五天,慢的就不好说了。最好带上证件比如原车发票,委托别人去找交警领导。判定“酒后驾驶”更准确标准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将首先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与酒后驾车有关。以下四种情况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检验酒精含量:1、死亡事故;2、不能或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检测;3、当场否认呼气酒精检测结果;4、伤人事故呼气检出酒精。抽取静脉血液将由医务人员进行,血样送交管部门事故处检验。如果每查获一名酒后驾驶人都要进行血检,未免过于麻烦。在检验标准中同时还规定了几种检验是否酒后驾车的方法。有争议的时候怎么办?在交警与饮酒驾驶人之间无争议时,交警可以按照驾驶人的供述进行处罚;如果双方有争议,还可以通过人体平衡实验测试驾驶人是否暂时丧失了驾驶能力。人体平衡实验包括步行回转实验和单腿直立实验两 种。步行回转实验要求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9步,边走边大声数步数,然后转身按原样返回,这个实验中有包括“走错步数”等8项指标,如果被试人员符合两个以上,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单腿直立实验包括“为保持平衡单脚跳、放下提起的脚”等4项指标,如果被试人员符合两个以上,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如果饮酒驾驶人不愿接受实验,血液鉴定可以作为最后一个步骤,用科学的方法认定。理论上来说,如果被醉驾而扣车,那么车虽然没有醉,但是作为车主是应该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文章也是在解释了城阳醉驾多久可以提车把这个相关的内容,但是我们看的更多的关注点应该是如何避免醉驾,并且应该多次注意自身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男女双方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男女双方如何申请分居离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不存在申请分居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各项......


·首先第一个要全权负责的行为是如果肇事者是违反了交
      首先第一个要全权负责的行为是如果肇事者是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话,这个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的,比如说肇事者在这个路口过马路,明......


·代持隐名显名股东股权可以吗?
      代持隐名显名股东股权可以吗?可以,代持是找机构或者个人代为持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协议的行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


·取保候审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酒驾死亡一起喝酒的人要负责吗
      一起喝酒的人酒驾死亡,是否负责要分情况。如果说和他一起喝酒的人,明知道他已醉酒还要开车,能够劝阻而不劝阻的话,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是一......


·遗嘱公证户口本需要携带吗?
      遗嘱公证户口本需要携带吗公证遗嘱需要户口本。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一、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开设公司,他必须要经过一系列法律所规定的流程,只有经过这个流程才是合法的......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1、抚养费一般应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成年为止。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达到......


·股东出资证明书应载明的主要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