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醉酒驾车行为在我们这个现代的汽车社会中时常发生

醉酒驾车行为在我们这个现代的汽车社会中时常发生,当然这种行为是不可行的驾照也会吊销,那么醉驾驾照吊销后如何重新申领呢?针对如何重新申领驾照,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我们来说醉驾驾照吊销后如何重新申领。
  
  醉驾驾照吊销后如何重新申领
  
  
  需要到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二节申请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虽然驾照可以重新申领但其实可以尽量避免这种麻烦的。只要满足申领驾照的要求醉驾驾照吊销后重新申领还是容易的。醉驾的存在容易威胁在他人,不过在严格的法律和公众警醒下,这将只是时间的问题,酒后驾驶成为过去的事情。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专利代理人应注意的期限
      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期限——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一年,专利代理机构方可发给《专......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统一认识,明确要求(一)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住房租赁市场是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


·我国网络外卖新规是什么?
      我国网络外卖新规是什么?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加深,法律也在不断完善,最近几年外卖可以说在我国是发展的很火......


·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如何避免?
      建筑工地一般都是没有完成的工程并且周边会有很多零散的建筑材料,这些材料如果没有扎实在固定位置上就非常有可能在高空中就掉落并且砸伤忙于工作的工......


·专利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专利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一、什么是专利入股专利技术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


·现在社会进步
      现在社会进步,经济迅速发展,人们对于自己的人身安全也都买了保险,那么工伤保险的待遇如何认定的?员工因为工作而受伤,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但是具......


·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两种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1、非法采矿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一、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离婚后半年生孩子也不一定算重婚,可认定为重婚的行为包括: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


·企业改制的净资产出资是什么?
      企业改制的净资产出资是什么?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我们通常会遇到究竟如何选择改制后企业出资方式的问题。而且此问题影响重大,不仅关乎企业性质,也关......


·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否合法?
      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属于职务行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