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8.8万元及以下15平米及以下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11.6万元及以下15平米及以下76万元及以下(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二、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流程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四个流程:
  (一)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四)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流程”相关问题的解答。两限房一出,人们最为关注的首先便是购房资格问题。如果申请人想要申请两限房,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按按照相关流程来进行。两限房对于很多百姓来讲确实是一种解决住房问题的办法,不仅仅是解决了房价居高不下的问题,也解决了房贷款过高并且贷款不容易。虽然说两限房解决了百姓很多问题,但是房子的面积和价格也是有限制的。但是北京两限房购买条件已经算是比较合适的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酒后驾驶该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


·持刀伤人私了会判刑吗?
      持刀伤人私了会判刑吗持刀致人重伤,受害人签字私了,还会判刑,刑事案件,受害人无权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二、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健康权纠纷中都会......


·苏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


·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
      夫妻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后,很多夫妻会选择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有些许差异的,当然法律也对第二次起诉离婚进......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条件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申请回避条件是怎样的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该怎么处理?
      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该怎么处理?首先来分析一下:多出的土地来自何处?算算时间,二轮承包是在97、98年前后,距今已有约20年。当时测量......


·知识产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知识产权适用诉讼时效吗?一、知识产权适用诉讼时效吗?知识产权适用诉讼时效,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 一、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
      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一、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根本违约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一、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