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对于刑事案件也是有追诉期限的,这与民事案件当中的诉讼时效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就是说刑事案件在规定的追诉期限内,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时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罚请求权或刑罚执行权的有效期限。据此,刑法中的时效可以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行刑时效,则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判处刑罚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时效,仅指追诉时效,而不包括行刑时效。我国刑法典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一规定基于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一致之精神,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确定了四个不同档次的追诉时效期限。
  二、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典第89条之规定,对于即成犯,其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对于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关于追诉时效,还需要关注的便是追诉时效的中断与延长的问题。所谓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一旦消失,时效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所谓追诉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致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导致追诉时效延长的法定事由有两种: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在看完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了吧,一般在确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的时候,往往要结合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才行。而原则上最长的追诉时效是20年,不过即使是在20年之后,认为仍有追诉必要的话,也是可以报经最高检批准继续追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法人公章、企业公章一样的吗?
      法人章其实就是这个组织机构的公章。公司法人的法人章就是公司公章。实践中,常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这是不正确的,法......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实际用工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叫劳动关系,按照表现关系分为以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纽带。那么当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


·家庭暴力离婚如何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


·结婚证丢失了能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失了能办理离婚吗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登记。按照法律的规定,双方离婚需要注销结婚证才能从法律上解除夫妻关系。所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是怎样的?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的格式内容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①标......


·2023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我国每年的节假日其实是比较多的,而在节假日期间单位不仅要给员工放假,同时放假期间的工资也是要照发的。但有些时候,可能处于......


·婚姻法之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
      夫妻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就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因为一方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工作......


·债权确认函中断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债权确认函中断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该诉讼时效中断,时效从中断之次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就意味着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


·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
      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好意施惠也属于民事行为,好意施惠行为,虽然当事人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同样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


·虽然正常人的人生会经历结婚生子这一过程
      虽然正常人的人生会经历结婚生子这一过程,但是也有些人例外。如果尚未结婚登记就生育子女,我们将这类子女称为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不可避免的就要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