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在我国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长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最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如果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无需确定终止时间。
  
  三、签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这是非常正常的,现在包括国家公务员都是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但是固定期限的时间长的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会按照三年或者五年一签,当然最长的要求签十年的劳动合同的公司也是有的,不过有固定期限不代表着职工就和签了卖身契一样不能提前辞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十种车辆保险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


·专利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人属于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


·刑事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异同点是什么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异同点是什么?一)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的区别1、定义不同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


·犯罪预备阶段有否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阶段有否犯罪中止?这要看是否有共犯,假如犯罪嫌疑人只有一人时,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是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


·我国作品的著作权在国外受保护么
      我国作品的著作权在国外受保护么一、我国作品的著作权在国外受保护么?我国作品的著作权在国外不一定受保护,《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


·欠钱认账但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欠钱认账但是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认账但是不还钱怎么办一、欠钱认账但是不还钱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


·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____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吗?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吗?只有是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才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国银行业协会27日面向全体会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