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强证据刑事诉讼法有哪些规则?
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设立补强证据的重要目的就在于确保特定证据的真实性,从而降低误认风险,如果补强证据没有证明价值,就不可能支持特定证据的证明力。当然,补强证据的作用仅仅在于担保特定补强对象的真实性,而非对整个待证事实或案件事实具有补强作用。(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补强证据与补强对象之间不能重叠,而必须独立于补强对象,具有独立的来源,否则就无法担保补强对象的真实性。例如,被告人在审前程序中所作的供述就不能作为其当庭供述的补强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强调了不能把被告人的供述作为定罪和处罚的唯一证据,口供必须得到其他证据的补强才具有证明力。由此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口供需要补强的法则。关予证人证言的补强,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9条规定,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2)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对此也有类似规定。综上所述,补强证据刑事诉讼法,刑法规定不能把被告人的供述作为定罪或者处罚的唯一证据,应当由其他材料补强才能证明有罪,生理精神有缺陷的证人证言,应当慎重采用,被告人与其有特殊关系的证言应当慎重采用,对于案件主证据薄弱,应当引用补强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并购境内企业支付方式有哪些,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并购境内企业支付方式有哪些,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一、并购境内企业支付方式《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规定:“作为对价的支付手段,应贴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就说明双方已经开始建立劳动关系,而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受到......
·财产侵权成立的行为构成要件有哪些?
财产侵权成立的行为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即使产生了损害事......
·潍坊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潍坊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即身体各个部位、器官、神经系统、精神方面的患病程度、具体病情标准。判断标准是医疗证据和医疗证明书。作为劳动......
·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费用由谁承担?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发生之后,为了日后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并且对于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不再发生争议,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
·婚姻诈骗罪的认定是什么?
婚姻诈骗罪的认定是什么?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
·三方协议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三方协议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三方协议没有具体的有效期,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
·故意杀人罪需要赔钱吗
要赔钱。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丧......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
·残疾鉴定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是怎么样的?
残疾鉴定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是怎么样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依据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这种赔偿依据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申诉。而法院也必须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