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


  通过抵押物为担保而建立的债务债权关系当中,其实有一部分人员是直接把自己的著作权所产生的财产权作为抵押物的,软件著作权在市场当中当然会有着一定的财产价值。不过软件著作权质押也是要在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登记的,而且,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这是需要债务人了解的一个问题。
  
  一、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收取登记费。
  
  1、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每次100元。
  
  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费:50元/件。
  
  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5、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6、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二、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
  
  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一)应当提交的文件
  
  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4、作品权利证明;
  
  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6、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8、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登记机关对申请的审查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二)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三)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四)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五)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六)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还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因为软件著作权的质押登记都是直接到当地的国家版权中心办理的,所以登记费您可以亲自到所在地当面问工作人员。各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不一定是统一的标准,因为其中有的时候交的手续,办理的材料等都可能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民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
      公民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一、公民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疫情工资规定有哪些?按照合同支付工资时间确定。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
      随着经济发展,小汽车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因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交通事故概率近年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很多事故车主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


·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
      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向法院进行诉讼或者直接找到侵权的人来向他们进行一个协商,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自己的这样侵权的行为,......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一、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


·刑法条文行贿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条文行贿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


·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抚养费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费用。夫妻二人离婚后,虽然婚姻关系灭失,但子女......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


·沈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
      沈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沈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