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

一、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向企业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其中告诉我们几个信息:1、提前通知期是三十天。即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企业,不能够立即提出立即就走。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是对企业的保护;2、要求通知单位,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这是很多员工容易忽视的一点,遇到有些企业说不同意时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办了。“通知”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即把辞职的信息传达到单位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得到单位的同意。3、员工要能证明自己辞职。一些员工明明辞职了,却得到一纸除名通知,原因就在于企业不承认收到过辞职通知,而员工又不来上班,故以旷工除名。所以员工需要能够证明自己递交了辞职报告。二、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扣一个月工资合法吗?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规定若没有提前一个提出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且,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三、离职后如何自己续交社保1、离职后,要拿着离职证明、失业金缴纳单、身份证、2寸大照片,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信息。2、带齐离职证明、失业证、身份证、社保手册、照片,到人社局办理个人转接,就可以办理个人缴纳社保了,你可以选择一次缴纳1年的社保,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完剩下的社保。注:如果想继续找工作的,那么先办理失业证,暂缓个人转接社保的事情,等找到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手续,以免新单位无法给你办理社保。通过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的答案,则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确实是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不过如果尚在试用期内的话,则虽然也是要提前通知,但此时的时间比较短,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一、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82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和《劳动......


·离婚官司的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离婚官司的调解是必经程序吗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


·对方承诺的赠与可以索要吗?
      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对你“画饼”,“我爱你,回头我就赠与你我一半的家产”等甜言蜜语。然而,等热情冷却,家产还未到手,此时是否可以向他索要这个“大......


·一、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一、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如何进行?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老人的志愿意识来进行分配。老人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问题,涉及的是......


·厦门国有出让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厦门国有出让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类地区:思明区、湖里区土地补偿费3.7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6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5万元/亩......


·确保工程质量的方法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与其到最后有可能会被监测单位监测出相关的瑕疵,不如建筑单位从一开始就要通过各种方法来确保工程质量到最后是符合国家要求......


·遗嘱财产分配不公平怎么执行?
      遗嘱财产分配不公平怎么执行?应该按遗嘱分配遗产。没能按遗嘱分配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要求你的亲戚把该分给你的遗产分给你。没有写入遗嘱的......


·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形成条件
      形成条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


·离婚小孩的首饰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小孩的首饰算共同财产吗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表示。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志峥认为:作为财产分割的首饰可以分......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范本部分股权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甲方):××,汉族,男,××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区。身份证号:电话:受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