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婚姻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婚姻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在婚姻中忠诚、互相信任是基础。可是在现如今社会中,灯红酒绿的环境下,难免会遇到各种诱惑,作为男人,尤其是事业有成的男人,各种诱惑层出不穷。所以在老公外遇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女人应该怎么办?老公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呢,接下来由本站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订)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离婚首先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通常所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老公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作为女人,要有强大的心理去面对,同时还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进而让自己在面对夫妻共同财产时更加占优势。更多关于起诉离婚的消息,您可以通过网络、律师咨询等方式进行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因为职务上的便利,有些人是有权利对公司或者国家的相关财产进行调配的。严格的来说,这些公共财产在使用的时候本身是需要有各种各样的制度进行监督的......


·公司收购可以吗?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收购可以吗?要注意哪些问题公司收购可以吗?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收购是公司企业经营扩大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此种形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那你知道,如果进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了?我们在下......


·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
      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一、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
      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一、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离婚财产不能按五分之一来算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


·2023新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的内容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的内容是什么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管在什么地方,我们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行为人,则是指有行为能力的人。对于民法典规......


·怎么打官司
      怎么打官司打官司其实就是诉讼,在我国具体包括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而无论是打哪一种官司,其流程基本上是一样的。通过打官司,能够......


·商业秘密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商业秘密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商业秘密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有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


·上下班时间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时间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


·房子土地使用权2023年限有多久
      房子土地使用权2018年限有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


·民法典监护人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监护人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一、民法典监护人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