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

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
  
  城管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形象不是很好,有的时候城管执法甚至还会演变成“打砸抢”。不得不说,城管对一些行为是拥有处罚权的,那究竟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
  
  
  对于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下面七种情况: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同时,在明确了处罚权范围的同时,也对城管执法能够采取的措施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1、进入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核实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信息;
  
  3、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4、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5、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6、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财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二、注意:
  
  1、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会派出不少于两人,在执法时要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对于执法过程中查封、扣押的物品,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不得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
  
  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对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或者妥善处理。
  
  3、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城管服务热线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城管执法其实也就是对城市中一些不法行为或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理,但有的时候,遇到一些不是很讲理的人,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如暂扣工具等等,这是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城管人员的权利,但他们也仅仅只能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下作出处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


·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
      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一、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


·夫妻离婚不承担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夫妻离婚不承担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夫妻离婚不承担债务的情形主要是对方能提供证明证明是属于一方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归夫妻双方当事人......


·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离婚孩子拒绝探望怎么办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债权债务关系外的司法难点之一,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拥有探视权的......


·最新逃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逃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最新逃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


·司法鉴定申请主体包括哪些?
      目前各地都有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鉴定的范围也比较广,包括文书鉴定、伤残鉴定等。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中用的比较普遍,那么,司法鉴定申请......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三个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三个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采取各共有人间协商确定的方式。协商的内容,由共有人自由决定,当然须得共有人全体的同意......


·劳动合同可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可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


·夫妻结婚多久财产算共同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
      夫妻结婚多久财产算共同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


·提出笔迹时序鉴定申请的目的是什么?
      提出笔迹时序鉴定申请的目的是什么?提出笔迹时序鉴定申请的目的是确定笔迹是否被他人更改过,书写时序的判断在笔迹检验鉴定中,常作为确认单字笔迹的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