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我国的经济市场上一些公司在做大做强后,就会开立分公司来扩大自己的运营规模和公司规模。但公司在运营期间会发生一些债务关系,来扩大自身的运营。那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
  
  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1. 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 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 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对方还可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总之,对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只要没过诉讼时效总公司最终还是要承担分公司债务的。这也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的所在。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总公司债务与分公司关系
  
  对于总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债务。这一点虽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但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直接推理出来。
  
  三、分公司的债务与其他分公司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可见,总公司下有多过分公司的,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公司的债务,其自身财产不足清偿的,可由总公司清偿,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也不足清偿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该分公司的债务。
  
  我国的办案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总公司和分公司由于存在隶属和直接的关联关系,所以在债务的清偿和结算的时候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都有互相偿还的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签了无限期合同被辞退有赔偿金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动合同辞退有补偿吗?用人单位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管是所走的程序是否违法,都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偿。因为用人单位解......


·已经离职的法院书记员当律师要回避吗
      已经离职的法院书记员当律师要回避吗?已经离职的法院书记员当律师不需要回避的,但已经离职的法院书记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对于离婚案件,如何收集据是个关键问题,证据越充分,越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法院是不会主动的收集此类证据。为使......


·提交资料后多久入职呢?办理入职手续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新一年的毕业季即将来临,众多的应届毕业生将面临求职应聘。而求职者在面试成功之后,就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如约递交入职材料,而完整充分的的入职......


·不作为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
      在过失犯罪当中具体也是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犯罪与不作为过失犯罪的,当然,作出这样的区分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定罪,但在具体处罚的时候却是一样的。......


·女方出轨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女方出轨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离婚时伪造债务以便侵占到财产是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碰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


·敲诈勒索罪如何判断成立中止
      敲诈勒索罪如何判断成立中止在敲诈勒索犯罪中,因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和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一般存在时间差,或者约定的地点认识不一致,中间环节可......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1、主体要件。......


·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
      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开发商进行商品房的销售,不管是销售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是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行,而具备资格的表现就是取得了相应的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