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
二、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可以对犯罪分子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主要就是上述三种了。应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法院在判决时发现罪犯具有上述疾病、怀孕等情况,即可以决定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首付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年轻人在买房时由于资金缺乏都会选择首付贷款的方式,在房屋买卖达成协议之后就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对首付款以及房屋信息,房屋的价款等......
·大保健算不算嫖娼 大保健是嫖娼吗
大保健算不算嫖娼大保健是嫖娼吗一、大保健算不算嫖娼?对于此类边缘性性行为,法律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各地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
·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
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一、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已经死亡的人,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其土地已由家属继承了,土地赔偿也归家属了。二、征地补偿......
·一、仲裁经济补偿金依据是什么?
一、仲裁经济补偿金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二审如何发回重审情形有哪些?
二审如何发回重审情形有哪些?(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是谁的责任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是谁的责任借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况:1、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
·逮捕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逮捕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逮捕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是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的话,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不合理的。虽然法律规定了侦查阶段律师......
·一、婚内买彩票中奖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内买彩票中奖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夫妻共同财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