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2023面包车拉货新规定是什么?

在广大农村,很多农民都会购置一台面包车,这样的车辆价格便宜,还非常实用。不少农民做小本生意,会开面包车到批发市场拉货。有时候,遇到交警路查,交警会对车主做出处罚,并进行思想教育。那么,面包车拉货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面包车拉货新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载人车辆是不得违法法律规定进行载货的,面包车载货是违法法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要具备哪些条件?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3)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4)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综上所述,尽管很多农民都喜欢用面包车拉货,但是这是不合法的。根据面包车拉货新规定,用面包车拉货,驾驶人要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在200元到2000元不等。另外,驾驶人还会被扣分,具体分值是3分。用面包车拉货是存在风险的,不仅对车辆是一种损害,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有效吗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有效吗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没有今后护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没有今后护理?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是几级伤残都有进行护理的权力和必要。伤残等级和护理没有必然的直接连联系,例如大面积疤痕,......


·重婚罪的女人怀孕怎么判?
      一、重婚罪的女人怀孕怎么判?缓刑的概率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刑事回避法条规定是什么?
      刑事回避法条规定是什么?一、刑事回避法条规定是什么?刑事回避法条规定是《刑诉法》第28条:(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由于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特殊的情况而导致合同违约,依据通常的贸易合同条款,违约需要违约方支付合同违约赔偿金......


·孳息的收益是如何处理的?
      孳息的收益是如何处理的?一、孳息是什么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天然孳息......


·不予逮捕可以监视居住吗
      一、不予逮捕可以监视居住吗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


·公司法对专利评估规定的方法有哪些
      公司法对专利评估规定的方法有哪些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涉及到评估的,但是对专利进行评估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它必须要......


·危险驾驶罪 缓刑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并非所有的拿到驾驶证的驾驶员,都了解既定的交通法律的规定,对于触犯交通法规的情形,不仅需要承担既定的处罚,而且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判处......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国家土地所有权包含着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之中就包含......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地域管辖范围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