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误工费作为我国对劳动者的保护

误工费作为我国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劳动者受到工伤或其他伤害时,治病或疗养期间不能进行正常的工作无法得到工资的一种补贴,向相关受害人进行发放的。退休人员作为超出劳动年龄的人还能得到误工费么,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退休后发生后车祸还有误工费有哪些依据。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和赔偿误工损失的条件伤者本人及死者的亲属因发生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导致收入损失的,应当获得赔偿。伤者为,或超过离退休年龄的无业人员,或超过离退休年龄的农民,一般而言,不存在。因为,不需工作可以领取工资,不存在或误工损失的问题;而超过离退休年龄的无业人员或农民则属于无劳动能力的人,也不存在误工费或误工损失。但如有证据证明以上人员确实还在继续工作或劳动、参与经营的,则存在误工费或误工损失。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6、《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退休后有没有进行工作来进行判决的。如果有的话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治病和康复期间可以收取误工费用。如果没有那就不存在误工费,因为退休人员不需要工作也可以领到工资,不存在误工的现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可以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


·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多久
      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医疗纠纷诉讼中的技巧
      法律实务中,往往患者得到的是不公正的鉴定结论,然后才请律师参与诉讼。这种情形下,是否能够推翻和怎挥推翻鉴定结论,患者方在鉴定中的失利将给诉讼......


·认罪认罚与不认罪各自有什么法律后果?
      案件发生之后需要由国家机关出动进行调查并对有关的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才能实现社会上的正义,但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只有在犯罪分子完全配合的情况下才能在......


·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问题研究
      对于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的问题,因为寻衅滋事罪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累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安全,属于《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随着《......


·单位职工主动要离职补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劳......


·浙江刑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量刑标准是在判定罪犯被处以何种刑罚的标准,这是定罪量刑的根本依据,国家的量刑标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文件所制定的,各省市的具体标准是在......


·当事人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当事人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如何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


·定损高于维修费怎么办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发生这种情况,给车子买了保险,但是因为不同的事故造成的损伤不同,有的时候定损的金额要高于维修费,这样就经常会让我们很头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