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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土地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土地,它存在着很多的权利,这些权利都需要进行证明,比如说我国规定的土地他项权证,这个证是您比较陌生的,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他项权证概述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他项权证土地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他项权证房屋
  
  依据: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的材料: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8、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办事程序: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受理
  
  2、审核
  
  3、注销
  
  承诺事限: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三)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即办
  
  收费标准: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按物价核定收费;
  
  2、地税收取的印花税5元/证。
  
  二、他项权证类型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物权法》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⑺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⑻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可以向您明确地告知。是这个土地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进行颁发的,并且是有抵押权人所拥有的。除此之外,在这里也给您介绍了一下他项权证所具有的一些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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