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二、致残赔偿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三、死亡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四、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需要支付给陪护人需要有相应的陪护费,就得要开具相应的证明才可。有了证明就算是将来为了这次意外而打上官司,那也可以作为一项证据使用。而陪护费的费用也不是固定的,是根据各个地方的情况来定的,所以有证明才可以把握更为有利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众所周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有利于在法律层面保障双方的权益,而上海是经济发展最快速的一线城市之一,许多外地工作......


·行政仲裁的效力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行政仲裁的效力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行政仲裁的效力: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


·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是否合法,怎样能更名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飙升,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热,随之而来的也产生了许多房屋买卖方面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房屋买卖合同更名的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合......


·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一、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1、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2、16-18周......


·户外直播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自由权等权利是我国法律赋予我们民事主体的法定的权利,与其他类型的权利一样,若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害之后,是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的,但是......


·校车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下应该怎样进行处罚?
      校车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下应该怎样进行处罚?在当代这个社会,校车是为了方便孩子上下学而开设的一项服务,对于许多家长来说,这是一项十分便利的服务,......


·姓名权的有几个内容2023
      姓名权的有几个内容2023一、姓名权的有几个内容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要多久才能走?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要多久才能走?随时可以走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


·卖假货构成商标侵权吗
      构成商标侵权,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