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电商非法集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电商其实就是我们在生活当中经常说到的电子商务,现在的电子商务在经营相关业务的时候是通过网络技术,主要是通过商品交换为中心的一种商务活动,平常我们在网络上购物就是属于一种电商的交易模式。不过现在的电子商务的运营过程当中也发现了非法集资的身影,那么,电商非法集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一、电商非法集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投资基金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利用互联网投资基金形式(常见的以p2p)非法集资;3、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假借农民合作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6、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二、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广大投资人要做到“三看”:1、看回报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2、看范围。要看是不是针对社会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如果是一对多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3、看资金流向。要看筹集资金为谁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损失由谁承担?
  1、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2、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现在有些电商通过发行所谓的会员卡,或者投资基金凭证,以及有部分的P2P借贷平台都是发生过非法集资的案例的。其实现在电商的这种新颖的经营模式并没有全部的被我国普通老百姓所熟悉,如果自己平时对于电子商务的了解非常少,那么接触到类似的信息的时候不要轻易的相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车辆防高空坠物具体该怎么做
      车辆防高空坠物具体该怎么做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我们可以发现现在身边的楼房是越来越高了。但是这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的问题,......


·专利申请可以几个人用?
      专利申请可以几个人用?根据《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


·关于划痕险理赔技巧有哪些?
      在行车过程中会经常碰到划蹭车辆的情况,牵扯划痕险的问题。那关于划痕险理赔技巧是什么?划痕险是车损险的一种附加险,出现事故后要在四十八小时内报......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班吗,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班吗,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在居住地或指定地点活动,在案件没有审理结束是不能离开所在地,在这期间......


·什么情况下算是重婚2023
      什么情况下算是重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起诉状原告:,男/女,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被告:,女......


·合伙人只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可以吗
      合伙人只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可以吗在有的合伙企业中,为了管理的方便会约定有的合伙人只履行出资义务,参与合伙企业分红而不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那......


·一、根据交通事故的检验或鉴定的需要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根据交通事故的检验或鉴定的需要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1、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