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怀疑有人非法集资怎么报案?

现在的社会总是存在一些人以各种名义赚取非法不义之财,如有人借办厂搞养殖、搞开发等之名让人入股,通过各种宣传造势对人们洗脑,吸引人们投入资金,从而骗取钱财,这就是所谓的非法集资,每一次非法集资事件都会给受害者造成极大损失和打击,因此,在发现疑似该类事件一定要警惕起来,及时报警。那么,怀疑有人非法集资怎么报案呢?
  一、哪些情况下市民可以就非法集资进行报案?
  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市民就可以向公安局报案: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实践中还有横幅、宣传册、讲座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在哪报案,如何报案?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三、非法集资立案需准备的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4、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内容。还需提供转账给骗子的记录。不能冒冒失失觉得有人像是在骗钱就打110,这也会给警局带来困扰。另外,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如虚假宣传材料、单据等,为警方立案侦查案件提供依据。总之,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对周围的集资宣传多留份心眼,不要随意相信所谓的高额回扣,以免陷入骗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现实中我们在发工资之前单位都会用纸条的形式给我们发工资条
      现实中我们在发工资之前单位都会用纸条的形式给我们发工资条,很多人对工资条表示不以为然并且觉得工资条上的内容与我们的能够拿到的工资数量并没有出......


·母亲与继父离婚继父财产能否继承?
      母亲与继父离婚继父财产能否继承?母亲与继父离婚继父财产能继承,毕竟在这种状况之下,形成了事实的抚养关系,可以作为子女继承,家里只剩下子女和继父......


·工伤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会发生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纠纷。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要由员工作一个工伤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以明确受伤职工的受伤情......


·一、公司搬地址不去可以随时辞职?
      一、公司搬地址不去可以随时辞职?公司搬地址不去不可以随时辞职,但是可以在通知用人单位之后辞职,可以直接和公司商谈解除劳动合同。这适用于《中华人......


·在具体就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其中期限是必不可少的,
      在具体就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其中期限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要在法律的规定内就租赁合同的期限做出约定。那到底这个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呢......


·建立劳动关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建立劳动关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


·看守所批捕后还会提审犯人吗?
      一、看守所批捕后还会提审犯人吗?1、看守所批捕后有可能会提审犯人,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


·有前科再犯能判缓刑吗
      如果是服完刑五年内再犯罪的属于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能不能再判缓刑还得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决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劳动者身......


·医保需要交多少年才能享受终身
      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