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在现实生活中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职业身份,同时也形成了不同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代表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律关系值得是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那么,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是什么?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内容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
  
  2.联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
  
  (3)劳动法律关系在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3、知识延伸——认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其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无效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无效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得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的变更: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定义: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集体合同的定义: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内容:
  
  1、劳动条件标准规范部分。
  
  2、过渡性规定。
  
  3、集体合同文本本身的规定。
  
  集体合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劳动合同文本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
  
  集体合同争议: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商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视情况进行协调处理。
  
  劳动争议的定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行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放声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仲裁委员会
  
  3、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
  
  1、职工代表
  
  2、用人单位代表
  
  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
  
  从内容上看,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基础,而劳动法律关系以劳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础。劳动关系值得是经济基础,二劳动法律关系指的是上层建筑。两者相互区别由相互联系。希望上述资料对此问题已经进行了清晰描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年轻人涉嫌聚众斗殴能取保吗?
      年轻人血气方刚,发生冲突后,双方不甘心的话,可能会带一些人打架,这种聚众斗殴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如果情节严重,当事人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逮......


·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判自动离婚?
      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判自动离婚?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都不会判自动离婚,当然法律当中规定的,如果说分居的时间达到一定的程度的话,那么在进行判决离......


·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是关于加班的规定吗?
      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是关于加班的规定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并不是关于加班的规定,而是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但是《劳动法》第41条却是关于加班......


·检察院批捕了多久会抓人
      一、检察院批捕了多久会抓人?逮捕前一般要先刑拘的,因为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即使要逮捕也需要时间,在报批过程前先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


·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
      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一、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第一、小企业要有良好的企业信用。银行考察小企业的信用表现主要从以下......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关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有效吗
      说到房产的处置权这个问题,首先就要考虑房屋的所有者是有几个人,如果是只有一个人,毫无疑问,自己想怎么处理都可以,只要合法,但是,如果是有多人......


·审查批捕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一、审查批捕律师的作用是什么?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


·主犯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刑法》中规定的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其实也就是针对其中的主犯作出的,如果被认定为从犯的话,则一般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那到底主犯非法拘禁......


·如何办理涉及注册商标的协助执行手续?
      一、简要说明  人民法院需要对商标采取保全、强制过户或其他需要商标局协助执行的事项时,应向商标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理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