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自行车逆向行驶处罚可以不交费的依据是什么?

自行车逆向行驶处罚可以不交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自行车逆向行驶处罚可以不交费的依据是什么?
  
  没有不交费的依据。自行车逆行是违章行为,按规定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5-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对单行道逆行的行为怎么处罚?
  
  违规在单行道上逆行的车辆,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对违规停放的 车辆,给予罚款50元扣2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交警对交通违章处理的权限有哪些?
  
  1、 路面执勤执法民警的权限
  
  (1)、当场处以五十元(含)以下罚款权;
  
  (2)、警告处罚权;
  
  (3)、对违章事实清楚,而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或者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理的,有开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到执行机关接受处理权;
  
  (4)、对当事人进行传唤或者暂扣、滞留、收缴驾驶证、行驶证和非法装置、牌证或者拖曳或锁定机动车车轮的强制措施权。
  
  2、 大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
  
  (1)、对违章异议的调查权;
  
  (2)、对当事人留滞权;
  
  (3)、警告、罚款、吊扣、吊销等行政处罚权;
  
  (4)、对违章作出者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和对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审批权。
  
  根据公安部《交通违章程序处罚规定》,中队一级没有交通违章处理权,但可以根据大队的授权处理相应的违章行为。
  
  3、 支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
  
  (1)、全市范围内的违章处理错案纠正权;
  
  (2)、全市范围内的违章处罚权;
  
  (3)、对大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处罚的复议权;
  
  (4)、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留滞权;
  
  (5)、对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含)以上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审批权。
  
  4、总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
  
  (1)、全省范围内的违章处理错案纠正权;
  
  (2)、全省范围内的违章处罚权。
  
  5、对报废车辆处理的权限:市一级或省一级车辆管理部门有作出对报废车辆强制报废的决定权利。
  
  6、对没有合法来源凭证车辆的处理权限:市一级或省一级公安机关可以对车辆权作出罚没决定。
  
  对于交警部门作出的罚款的这一决定任何人都没有不交费的权利,除非有证据证明工作人员是乱罚,罚款数额过高,程序不合法等这些情况才有可能提出复议的。国家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在5到50元左右,为了自身安全,请不要有这种逆向行驶的危险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累犯能取保候审吗
      看具体情况定。累犯一般不得取保候审,但是符合《刑诉法》第65条第(三)、(四)款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下列规......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现在通常情况下许多装饰装修工程都是委托给专门的有装修资质的公司来做的,为了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


·公司债券上市发行额有什么要求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总会在面对形式各样的问题时需要用到大量的资金,而发行债券就是其中一种资金筹集方式,它可以解决公司在资金期限和资金使用......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交的证据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状,申请状应详细写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申请理由中应说明侵权行......


·一、前妻的女儿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一、前妻的女儿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前妻的女儿可以继承自己父亲的遗产,前妻的女儿和被继承人毫无关系的不能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死刑犯注射死刑全过程是怎样的?
      死刑是对犯罪分子最重的惩罚,我国对判决死刑十分谨慎,只有犯罪行为十分严重的罪犯才会被判处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了枪毙和注射,不过目前死刑的......


·保险法定受益人分配比是多少?
      保险法定受益人分配比是多少?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


·一、建筑工人劳动关系确认的证据有哪些?
      一、建筑工人劳动关系确认的证据有哪些?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是一种中介组织,负责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委托,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转移、退休手续申办等事项。为了加强对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