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不是接触软件的人可能并不了解什么是软件,软件的开发需要创新思想所以对于软件开发者是不容易的,一个好的软件需要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才不会被人盗取了软件的开发权,所以办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您一起老关注一下。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呀?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也就是说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就自动产生,其间不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声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而50年的保护期是从首次发表后开始计算,其实前面开发完成到首次发表这段时间也是保护期。某软件的首次发表日期是2008年12月22日,那么其保护期为2058年的12月31日。理论上,这个证书的有效期同软件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二、什么叫软件登记?简单的说,软件登记就是你设计的软件,为了防止别人盗版、为了预防以后你拥有并支配这个软件而享有的权利的受到侵害,而在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这款软件的所有权,证明归你个人所有的一种行为。进行软件登记所需材料:1、产品登记申请表;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检测报告。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什么?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诸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拥有证书的公司可享受国家对软件产业的有关鼓励政策;对于个人来说,《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还是对个人软件编程水平的权威认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来说是到了软件开发者的终身都还存在的,直至死亡之后的五十年都是有效的,所以一项软件的著作权是很长久的,如果您有软件需要登记上面还介绍了需要整理携带的材料,登记证书是对软件开发是的一项认可。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一、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什么意义?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什么意义?中国是一个人们当家作主的国家,老百姓们有权知道政府在做什么,也正因为老百姓有这种需求,所以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在离婚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了调解是必经程序。因此一般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往往需要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会实际对案件......


·贷款买房的条件
      贷款买房的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联系不上怎么办?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强制进行。法院判决书下来......


·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吗,就业协议算劳动合同不
      有些大学生在尚未毕业之前就到用人单位实习工作,这个时候为了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往往会签订一份就业协议,那么这个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吗?不止一个......


·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是什么
      变更监护权的情形(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


·恶意欠薪罪的构成
      工资薪水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更是一个家庭得以稳定和谐的基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历过一段拖欠工资、逃匿支付工资的黑暗时期以后,国......


·国家赔偿法2023赔偿金都有哪些规定?
      在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是案件审理人员个人职业操守的不够,会造成有冤假错案的发......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一、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不管经济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共同点是什么?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共同点是什么?一、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共同点是什么?1、都属于强制措施(1)拘传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