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担保中的保证人是连带债务人吗


  保证人是连带债务人吗?这个问题你都清楚了么。以上就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连带确保人不是连带债款人,作为确保人,必定要对自己所担保责任的规模弄清楚,这直接关系到确保人的切身利益。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咱们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二)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只就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中的某一部分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我国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担保的法律责任原则上是连带责任,即与债务人连带地承担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因而其法律责任范围也就原则上是全部保证担保责任。只有保证人与债权人在明确的特别约定承担补偿性责任时,保证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才限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的保证担保责任。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为了确保债款能够顺利的完成,债款人是能够要求债款人共同担保的,担保分为连带担保和一般债保。这二者还是有不同的区别的,今日,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方患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 一、一方患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
      一方患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一、一方患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一方有老年痴呆症,另一方立遗嘱只能处分本人的财产或共同财产的份额,无权对无民事行为能......


·水污染防治法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最近几年,我国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非常大,尤其是针对水污染,不仅有专门法律条文,还有相关部门的司法解释......


·能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吗
      能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吗一、能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吗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


·婚内出轨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婚内出轨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一、婚内出轨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


·6万标的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6万标的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一、6万标的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6万标的诉讼费是按照他的诉讼标的额度的财产范围来进行一个算法,6万的诉讼标的法院收......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怎么办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可以协商按照新的价格购房。没有签订合同,对买卖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原则上是对方可以重新谈判,确定价格。如果签订了合同,签订......


·原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种类有哪些
      原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


·现阶段我国离婚的案件越来越频繁
      现阶段我国离婚的案件越来越频繁,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新的情况不断发生。但是很多人对因为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修改并不清楚,也不知道离......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找谁投诉?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找谁投诉?1、应该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2、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3、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


·以挂靠方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停运造成的损失能否主张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是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的间接性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丧失的可预期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


·劳动法是规定用人单位及员工权利
      劳动法是规定用人单位及员工权利,保护用人单位及个人合法劳动权益的法律。我国劳动力众多,许多工厂生产任务繁重,经常会出现加班现象,虽然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