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离婚财产案件的话,基本上是每个案件缴纳30元到50元不等,当然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话,如果不超过20万的话是不需要另行缴纳费用,如果财产超过20万,还需要再缴纳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开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内容
      开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内容信息公开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很多地方的政府都在积极的推行国家的信息公开制度。开江县也根据国家的要求积极推行了开......


·工程质保金退还新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退还新规定有哪些随着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从事建筑行业,关于建筑行业的法规也越来越健全,承包各类工程也是有了相应的规定,而承包工程......


·说到竞业限制的范围,包括了人员的范围和具体约定的内容范围。那
      说到竞业限制的范围,包括了人员的范围和具体约定的内容范围。那究竟竞业限制的范围有哪些呢?如果你对此也有疑惑的话,可以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重新司法鉴定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重新司法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


·申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是多少?
      当夫妻双方协议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离婚后,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真实情况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做出较为客观的决定,但是这并不......


·盗窃自己家的财物如何处罚
      虽然常见的盗窃行为都是偷盗他人的财物,但实践中也出现过盗窃自己家财物的情形,此时只要达到规定标准的,也是会以盗窃罪定罪进行处罚的。那么盗窃自......


·农民工工伤骨折工资如何算
      在每个城市,都存在农民工,农民工建设了城市,如果农民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赔偿的。农民工工伤骨折工资怎么算: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应......


·盗窃十几件内衣会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情节较轻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不会判刑,如果多次盗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则涉嫌盗窃犯......


·在我国如何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在我国如何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主动离职都没有经济补偿,除非公司存在以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