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多次是几次
17.nj64.com 江莹莹律师
因为刑法当中对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有多次行为的话要从重判决的,那么有些人自然在第二次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拘留以后就非常关心法律上对于“多次”的相关规定,有些人甚至还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第二次也应该不能被判定为多次吧。所以下面本站我们就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多次是几次?一、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多次是几次?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对“多次”的认定不尽相同,不少基层执法办案部门对此存有一定的困惑。有些省份认为“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含三次),甚至将“多次”作为寻衅滋事“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情形之一,但对“多次”的构成标准却未作具体的认定。我们浅析认定寻衅滋事罪“多次”情节,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1、“多次”的认定在时间跨度上应有所限制寻衅滋事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其追诉时效期限依照刑法规定应为十年。“多次”寻衅滋事行为有一个连续的过程,由于在时间跨度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行为发生在追诉时效内就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笔者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的寻衅滋事“多次”行为时间持续近十年,但因为没过追诉时效仍作处理。因此,寻衅滋事罪在“多次”的时间标准上应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的必要。笔者认为,各省可以根据省内治安环境、打击力度需要等作出合理的规定。2、受过行政处罚的行为应计入“多次”之中对已受过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可以再次追究刑事责任,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对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上作绝对地区分,两者可以交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处理,对已受过行政处罚的寻衅滋事行为完全可以并入刑事案件中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对已受过的处罚期限予以折抵。3、“多次”行为必须是同类型的犯罪予以叠加值得商榷不少办案人员认为“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中的同一类型要达到多次,否则,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也是以这样的标准执行。对于“多次”寻衅滋事的,不论其行为是否属同种类型的,都应当累计计算,都应当以“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论,此举无意逆轻刑化和诉讼经济原则而上,恰恰正是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有力体现。二、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各地法庭对多次的具体认定是根据时间跨度和当事人受到过的处罚记录来确认的。一般情况下寻衅滋事罪如果已经达到第三次的话就属于多次了,可也要根据寻衅滋事罪的实际表现形式的,有些情节恶劣的在第二次被捕以后就会严肃处理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
More>>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作为重要基础设施的水利工程,具备发电、灌溉和防洪等功效,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河流沿线居民的安危。加强......
·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
·厦门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厦门司法鉴定标准使厦门的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更为标准化、规范化,使得刑事案件的判定变得准确,减少了不确定性和失误。司法鉴定的结果成为断案的一个有......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要符合哪些条件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要符合哪些条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包办婚姻的离婚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包办婚姻的离婚要多久?和普通的离婚是一样的。如果是协商解决离婚的话,那么立刻就可以,如果是诉讼的话,需要通过诉讼程序。二、......
·什么条件才能授予专利权?
什么条件才能授予专利权?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新颖性,还有创造性以及实际能够利用的特征才能授予专利权,因为只有在这种状况之下,这种专利才具有保护的价......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包括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包括什么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包括什么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被监护人致损的赔偿是怎样的
被监护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于他们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此时才需要为其设立监护人。而要是被监护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损的话,此......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土地使用年限概念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
·盗窃车内物品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