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二、怎样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此,在劳动合同法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双倍支付工资;二是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依法处理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以避免新法实施后的风险呢?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实践中,多数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用人单位不愿订立或疏虞订立所导致的。但是,还有一些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员工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结果。对于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其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规定其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将有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职工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另外,对于本单位连续工龄10年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大量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双方之间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怎么鉴定?
      没人能保证工伤的伤及部位,如果是伤残的眼睛,无论工伤伤残的是一只眼睛还是两只眼睛,对于伤残人员来说,都对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公司股东即为公司的投资人,一个公司的投资人越多,股东越多,根据投资数额的不同,持有的股份也不相同。公司法人全称......


·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别的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伤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那么,当我们身边有人......


·国庆节不加班工资应怎么算?
      国庆节不加班工资应怎么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期间工作,不管是不是超出标准工时,都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超出标准工时还要再增加工资标准,......


·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对儿童进行抚养,这是每个亲身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现实中,有的父母在相处的过程中可能感情破裂了,就会走向离婚。这种情况下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


·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怎样的对于不良资产这个概念,相信您并不陌生,不良资产由于其特殊性,也成了一些企业单位或者银行最头疼的事,处理起来十分麻烦。......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全部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全部赔偿吗?交通事故人伤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会全部赔偿的,要根据购买的保险额来进行赔偿;一是,只投保的了交强险,那么保险......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继承的适用范围、适用情况不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


·药店售卖假口罩要怎样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


·租售同权保障了租房的人口利益,避免了被房东强行赶走,房价随便
      租售同权保障了租房的人口利益,避免了被房东强行赶走,房价随便上涨等许多问题,而且租售同权的推行也有利于外来人口在当地落户。很多人不知道租房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