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什么?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综上所述,单位解除同员工的劳动关系,有时候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很多,包括员工试用期不合格、员工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单位损失的、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除了这些原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为什么我国房屋租赁有最长时限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
      为什么我国房屋租赁有最长时限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购买城镇房屋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为了防止出现以租代买逃避纳税的现象发生,我国的《民法......


·商标续展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商标续展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一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注册商......


·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1)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2)受让人应当按照......


·不可抗力条款怎么写 有哪些条件
      不可抗力条款怎么写有哪些条件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一般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不可......


·公司法里集团公司概念是怎么样的?
      经常会在日常生活中听到关于公司,集团企业等名称,但是对于这几个名词之间的联系区别很多人都不明白。那么关于公司法里集团公司概念是怎么样的?集团......


·借款人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借款人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一、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


·什么是劳务和劳动关系
      什么是劳务和劳动关系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解释是怎样的
      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解释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履......


·一、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需要遵循哪些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配偶离世自己是否有继承权?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配偶离世自己是否有继承权?合法的配偶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