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解释三》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 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 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 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 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简单的来概括一下房产分配的立法宗旨,房产证,婚前婚后买房,购买房子时候的出资方式等这几个关键的因素是左右房产分配的最重要的部分。不过在婚姻关系当中不能过多的关注于这些身外之物,学会用生活的智慧经营婚姻才是正确的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到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如今,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离婚,其实当事人都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但一般协议离婚的费用要比诉讼离婚的费用低。那通常情况下,夫妻到法院起诉离婚......
·哪一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哪一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一、哪一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
·一、没领结婚证女方不过能退彩礼钱吗?
一、没领结婚证女方不过能退彩礼钱吗?没有登记结婚证的是需要退还彩礼钱的;彩礼返还的条件: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
·大潮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大潮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实现当地的城区发展建设,土地被征收的现象十分常见。近年来,我国大部分省市都在兴修高速公路,导致很多农......
·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能到法院起诉吗
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能到法院起诉吗?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要债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
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
·管辖权异议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是否合理
管辖权异议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是否合理一、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
·伤残鉴定找关系有用吗
伤残鉴定找关系有用吗在现实中伤残鉴定造假并不罕见,但是一旦被发现,必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伤残鉴定人通过关系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
·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使用的一种权利,是土地所有权的象征。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主要是把土地进行转让,出租等方式来......
·一、离婚分割财产交法院多少钱?
一、离婚分割财产交法院多少钱?离婚分割财产交给法院的诉讼费从50元到1万元不等,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
·秭归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哪些方法
秭归县这是属于我国湖北省的宜昌市,同样的在秭归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治理的过程当中,自然也是不能够忽略了信息公开的这一项重要的行政工作任务的,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