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贷款的利息比商业贷款低很多。商业贷款一般是可以和公积金一起,做成组合贷款,如果你要贷很多款,但是你的公积金余额有不多,这时可以组合贷款。确定自己的公积金后,就是去选房子。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你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 。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 ,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由你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二、买房凑不齐首付款怎么办(一)因银行贷不足或贷不了款,买方又凑不齐首期款而想退房的,买方应第一时间发函通知业主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可考虑没收定金及获得一定赔偿的情况下协商及时解除合同,避免因房价下跌造成更大损失。例如100万元的房子,价格下降到95万元,买方如果明确发函提出无力支付首期款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继续拖时间导致房价下降到80万元,那么业主也是拿不到房价下降20万元的损失,而是5万元。(二)买方第一时间告知了卖方不能履行合同,那只是避免了因房价下跌导致业主的损失扩大,但如果在合同中没约定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卖方还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所以买方除了第一时间告诉卖方不能履行外,还可主动起诉业主要求解除合同。(三)协商赔偿也利于卖家。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为房价的20%,但法院一般也会衡量买方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实际大小,在损失较小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打官司最少也要有3个月时间,房价的走势就更难预测。而卖方的房价损失是从签订合同开始到起诉之日起计算,就算几个月后胜诉了房价一旦下降幅度大,那很可能违约金加房价损失都不能弥补房价下跌的金额。(四)如果定金较多,如有十几、二十万元,卖家可以考虑吃定金解除合同立即转卖。如果定金仅有几万元,可跟买方协商再补一点金额作为赔偿,快速解决对于卖方来说也有好处。其实现在也有一些银行开展了首付贷的业务,即针对那种来拿首付款都拿不出来的购房者,此时符合条件的话,也是会就购房首付允许他们贷款的,但此时涉及到的贷款利率就很高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在中介办假离婚贷款买房是否违法
      一、在中介办假离婚贷款买房是否违法?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角度来讲,这对夫妻的行为并不违法。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


·小孩子发生意外的情况在生活当中是有很多的
      小孩子发生意外的情况在生活当中是有很多的,骨折是时有发生的,大人骨折的话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因为别人一般都会赔偿误工费还有护理费营养费等等费用......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违法吗?酒后驾驶有哪些危害?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违法吗?酒后驾驶有哪些危害?一、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违法吗?《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


·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孩子的生活费其实也就是属于抚养费中的一项,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生活费......


·无证驾驶后肇事的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后肇事的怎么处罚一、无证驾驶的怎么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其他合同的解除有所不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其他合同的解除有所不同,虽然企业和员工都是合同的主体,但是并不是由于个人意愿决定想解除就可以随意解除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劳动......


·疫情期间解雇怎么赔偿?
      疫情期间解雇怎么赔偿?疫情期间解雇的赔偿方式是非法解除的情况之下,必须要进行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情况来进行补偿,一般情况是工作满一年,那么就支付两......


·如何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怎样走流程?
      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原告的特征是什么?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原告的特征是什么?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


·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在国际贸易中,什么时候装船运输的,那提单就应该什么时候签发,不能有倒签提单的行为人,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同......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