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可能您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公司的股东,拥有很大的权力,可以在整个公司当中享受很高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公司股东是非常劳累的,他们不仅需要负担着整个公司的经营。还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公司股东承担责任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在这个文章当中首先我们给您介绍了一下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然后相对应的公司股东也应当承担的义务范围包括哪些,比如说对于已经出资的股东来说,他们是不能够随意的撤回自己的出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夫妻只要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一、夫妻只要分居两年能离婚吗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


·工伤认定书掉了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如果因为工伤发生了劳动纠纷的话,其实劳动者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或者工伤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进行赔偿的。......


·矿山井下工程承包后施工中有哪些
      矿山井下工程承包后施工中有哪些规定?我国地域辽阔,矿产繁多,为了经济发展和科学发展等,大量的矿山井下工程迅速发展。矿山井下作业也是一项相当危......


·买二手房要审查什么事项
      买二手房要审查什么事项一、买二手房要审查什么事项(一)权属审查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可以......


·信用卡诈骗15万判缓刑处理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您对信用卡应该是特别的熟悉吧。现金社会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会有一张信用卡,甚至好几张。信用卡的作用是便于我们提前......


·公司注册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业务范围有哪些现在创业的朋友越来越多,在创业过程中注册公司时您可能会有一个疑惑,我注册的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他的业务范围有哪些呢?......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工伤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怎样
      当完成了相关的工伤鉴定之后,相关的鉴定部门在工伤鉴定的结果出来之后会给申请人提供一个工伤认定的认定报告,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工伤认定书了,当然......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一、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借钱不还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不仅是不合理而且是不合法的行为。借钱......


·解除劳动合同后影响退休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影响退休吗?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养老金不会有影响,但是要退休后才能领取退休金。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


·一个产品侵犯两项专利怎么办?
      专利是指由一个人发明出来的某些东西或者知识方法,然后对其具有占有权。根据我国有关专利的要求,分为三种,分别是,创造的专利,对其进行时有用的使......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