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欠债不还法院判几年 欠债不还怎么处理

在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可能此时债权人都是比较头疼的吧。如果之前就要求债务人提供了抵押或者担保的话,则此时还稍微放心一些。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种什么都没有的人,借了钱之后还一直不还。那现实中,欠债不还法院判几年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欠债不还法院判几年欠款不还,只是民事纠纷,并不涉嫌刑事犯罪。只有当对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欠债不还起诉处理方法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我办的几个案子,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说a公司欠b公司290余万,我们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们就做了财产保全,还没等开庭呢,对方就同意还钱,但是是分期的,在还了两期大概220万元后,我们考虑到基本上对方可以将其他钱都还上,于是解除了保全。这个案子虽然没经过诉讼,但是结果非常理想。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可能你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最后一条路。至于说诉讼中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开庭,限于篇幅,在这里就不细说了。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4、调解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比如说欠10万元,甲说,少还点,还9万元,马上就还,其他的你也别找我要行不,乙说,行!那这事就完事了,双方就解决了,一般地,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我个人建议如果条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达成调解,因为将精力牵扯到诉讼中并非是一个明智之举,实实在在拿到钱才是真,不要为小利益而放弃了大利益。说到法院判几年的问题上面,其实这就涉及到了刑事犯罪。然而,在我国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话,此时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的。所以上文中说到的欠债不还法院判几年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不存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辞职以后能不能申请劳动制裁?
      辞职以后能不能申请劳动制裁?一、辞职以后能不能申请劳动制裁可以的。辞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


·在我国对于起诉离婚调解如何应对?
      在我国对于起诉离婚调解如何应对?1、如果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共识,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经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可以......


·房子房产证没下来可以贷款吗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具备抵押资格的,因此不能用作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如果有需要资金的,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2、房产抵押贷款中的......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规定(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


·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土地使用证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有一种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主要是针对农村户口......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一、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筑着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繁荣发达。我们知道建筑高楼大厦的时候都必须要保......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


·子女可以享受土地家庭承包继承权吗?
      子女可以享受土地家庭承包继承权吗?一、子女可以享受土地家庭承包继承权吗?是不可以的,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


·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公民的去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去工作人员因公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得到过埃及赔偿,对于拒不支付赔偿款额的,受害人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也就是现在法律上的收养,不同的是,过继并不是法律名词,意义和范围比收养要窄。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和《婚姻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