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

我国建造的所有商品房都属于房屋工程,而这种房屋恰恰是老百姓长期居住的建筑,所以房屋工程至关重要的要素就是质量一定要保证是合格的,只有质量达到标准且有质保期的房屋才能让老百姓购买居住或使用。那么,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国家规定的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年限是:(一)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二)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在老百姓去购买房屋时签订的买房合同中就会有相关的条款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卖方的房地产公司会直接负责房屋的一切保修工作,而保修期也会在房地产将房屋产权交给户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男女双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难吗?
      男女双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难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其实我国法院在处理家庭暴力这样的纠纷的时候,有很多一部分人会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一些正常的吵架,并没有必......


·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劳动者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证明自己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要想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有......


·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一、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


·职务发明创造人的权利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下列情形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创造:......


·审查起诉阶段犯人如何称呼的?
      审查起诉阶段犯人如何称呼的?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会被称为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


·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吗?
      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打架斗殴、交通意外、医疗事故、高空坠物等与自身的生命财产有关的各种赔偿问题,那么如何获......


·民法总则168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68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提起中国的法律,如果要说哪一本最多内容,最厚重,那倒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如果你说我们日常生活中和百姓更加息息相......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调查、审查和征收三分离制度,调查取证和征收应有不同工作人员负责,审查采用集体讨论......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当事人对待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事人对待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处理,当事人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