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经济仲裁收费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
  仲裁与诉讼是现代社会两种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的民事经济案件(个别类型案件除外),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选择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选择了仲裁(订立了仲裁协议或条款),则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向法院诉讼,仲裁协议或条款无效的除外。
  仲裁相比与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当事人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2、仲裁机构具有可选择性,纠纷的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某个仲裁委员会作为纠纷的解决机关;
  3、仲裁员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4、仲裁过程以不公开为原则,具有保密性;
  5、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
   二、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预交案件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标准见相关文件)。
  仲裁费用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管理费、仲裁员的报酬和支出以及办理仲裁案件所发生的其他合理的、实际的费用,诸如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而发生的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
  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经费。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案件处理费,是指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及食宿费。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
  (2)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请人在仲裁请求书中所写的请求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数额收取。但是,上述收费标准和办法是80年代颁布的,显已不太适应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仲裁实践需要,为此,《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委员会在规定新的仲裁费用收取标准时,应当向有关物价部门申报,经物价部门核准后方能收取。
  是由总裁委员制定的,且需要在审理那件前就缴纳,否则司法机关可以不受理案件。为了防止司法机关胡乱收费,当事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监督司法机关的行为。此外,掌握一定的法律规定,公民也能防止律师胡乱收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开除员工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开除员工的必......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者,而承包者在于发包人确立承包关系并签署承包合同后才能开展承建项......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未到场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未到场怎么办?1、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时一方未到场那么不一定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主要是看没有到场的一方是否有委托人。因为一般办理......


·拆迁诈骗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拆迁诈骗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一、拆迁诈骗辩护词应该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签名笔迹鉴定内容有哪些?
      一、签名笔迹鉴定内容有哪些?签名笔迹鉴定内容有:提出鉴定请求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


·申请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申请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其实只有在情节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那么之后......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申请
      申请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具备实施其专利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人许可实施......


·盗窃罪进行赔偿能从轻处理吗
      能。盗窃罪赔偿损失了则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


·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何时专利生效
      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何时专利生效申请专利权是比较复杂的,一般情况下所花费的时间都是比较长。但在此期间,可能自己的专利会受到他人的侵害,因此多数......


·工商执照遗失怎么补办?
      工商执照遗失怎么补办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


·侵犯著作财产权该怎样定罪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