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强迫交易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也是涉及到了四个方面的,就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以及客观方面。由此来看,如果行为人是出于过失而进行了强迫交易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另外,一般主体和单位都能构成此罪,但实际的处罚标准却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对于欠钱不还的没有借据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没有借据怎么办?1、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
·轻伤二级私了20万多不肋骨断了5根?
轻伤二级私了20万多不肋骨断了5根?一、轻伤二级私了20万多不肋骨断了5根?肋骨断了5根造成轻伤二级私了赔偿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
·夫妻离婚之后抚养权归谁?
离婚之后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
·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款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享有的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
·被单位辞退人员工龄如何计算的?
被单位辞退人员工龄如何计算的?员工被单位辞退,领取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工龄是按照员工最后一次入职开始到员工离职时间计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离婚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
原则上,父母离婚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长大的,另一方也要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才行。但现实中,有些情况下却是可以不用付......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辨认是侦察的一种很典型的判案手段,对于破案和认罪是决定性的帮助,所以辨认笔录一般是判决中很重要的一项证据,那么辨认笔录到底是什么了?刑事诉讼法......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