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吗?不签劳动合同是没有社保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从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法用人单位将因他的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简单说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后,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的,没有购买社保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按照双倍工资的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法律中?
      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法律中?一、股权质押合法有效的必备法定要件是什么?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


·遗嘱里有一部分是遗赠怎么办
      遗嘱里有一部分是遗赠怎么办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


·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 一、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
      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一、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1、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2、有利于减......


·有什么追债的好方法
      有什么追债的好方法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


·商贸公司法人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商贸公司法人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公司的法人代表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同时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的法人代表不仅代表公司的利益,也......


·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不管是在什么类型的案件中,作为当事人肯定都是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实际履行。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案件,肯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也是不......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


·一、业主收房注意事项都?
      一、业主收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一般房产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很多,陪同验收房子......


·怎样才能让土地使用年限没有限制?
      怎样才能让土地使用年限没有限制?土地使用年限关系着当事人对该地的使用权限。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会得到两个证件,一个是房产证,一个是土地使用证......


·注册个体户流程是怎样的 怎么注册个体户?
      注册个体户流程是怎样的怎么注册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


·非法销售假药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销售假药辩护词怎么写?非法销售假药辩护词受制造、销售假药罪一案被告人宫××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席法庭履行辩护职责,现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