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法律规定扣工资限4种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扣减工资有了统一规定,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扣减职工工资,并明确扣减的额度限制。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我们国家对于职工的工资的话,他必须要按时按月的来进行一定的发放,还有一些奖金和一些基本的工资都是必须要进行一个发放的,如果说没有进行这样的一种发放的情况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一定的起诉,甚至是仲裁,也可以请求这样的一种支付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商标还没过初审是否可以转让
      不可以。初审公告不代表商标已经注册完成,还不具备商标专用权,有可能被异议而无法完成注册。因此初审公告的商标不能向像注册商标那样进行转让。其权......


·一、夫妻离婚没有小孩探视权吗?
      一、夫妻离婚没有小孩探视权吗?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


·一、放弃继承和放弃继承权是一样的吗?
      一、放弃继承和放弃继承权是一样的吗?一样的,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


·因发包人造成的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不犯法,但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这一领域,不同的地方,建筑工程的发展以及它的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这一领域,不同的地方,建筑工程的发展以及它的技术、成熟度等等也是不同的。有些地方的工程质量以及服务比较好,安全性能高,所以,......


·企业在那些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企业在那些情况下可辞退员工一、企业在那些情况下可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1、借车人因操作不当将汽车损毁。借车人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其所损毁的汽车......


·离婚时房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
      离婚诉讼经常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分割关系到大额的财产,许多当事人在诉讼时对于要不要委托律师犹豫不决,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对于律师费心里没......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这时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我国相关法律也对个体工商户营......


·申请仲裁是否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是否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会,按照相关的案件进行办理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