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换押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

换押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对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由移送案件的高级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死刑案件,由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二、那么除了以上的情况外,还有什么情形可以进行换押呢?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改变办案机关的。三、相关刑事知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犯,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犯,递次移送交接,均应办理换押手续,书面通知看守所。综上所述, 换押的司法程序的程序应当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之后才能进行移送,一般对于嫌疑人在不用的审理阶段都是可以作出换押手续的决定的,但如果司法机关没有办理换押手续的则不能移送嫌疑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如何生效
      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如何生效一、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如何生效?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从被继承人去世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碰瓷要误工费
      碰瓷要误工费民警提醒广大车主,遇到类似“碰瓷”的现场,最好还是拨打交管部门的电话,由交警来处理医疗费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一、离婚财产上诉改判的几率有多大?
      一、离婚财产上诉改判的几率有多大?在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或者有疑义可以提出上诉。同时,二审程序是以一......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是怎么判的
      在这个网络发展的社会,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常有发生,最常见的就是我们的手机号码,经常受到无聊的短信和不认识的电话。有些短信中含有病毒的链接会导......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一、基金备案的法规及违法后果《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汽车一定要有车牌,等于给车子贴上了属于你的标签,如果行驶中出现什么问题,自然是看车牌号找人。如今汽车越来越普及,所以关......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征地部门发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会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进行划分,不同的等级对应的补偿款不同。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对土地类......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


·有抚养权拒绝抚养怎么变更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以来是很多人去处理的事情,因为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长,也就意味着离婚时候出现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增加,有时候我们会遇到离婚的时候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