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有哪些规定

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有哪些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基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性,买卖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即产权应在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转移给购房人。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是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它仅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来看,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
   二、何时房屋买卖合同会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①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③权属有争议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
  只要是依法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是生效的。
  (1)若交易双方没有特别商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商定附加前提,附件前提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商定附件期限,附件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而生效。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这个问题的相关资料,相信您在看完上面的相关内容,对于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合同,都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都是生效的。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当事人被骗重婚有了孩子怎么办?
      当事人被骗重婚有了孩子怎么办?一、被骗重婚有了孩子怎么办?当事人被骗,对方构成重婚,并且生育孩子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59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


·在现实生活当中醉驾容易酿成很大的交通事故,给我国公民和自己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醉驾容易酿成很大的交通事故,给我国公民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正是因为如此,目前我国已经把这种行为列入了刑事犯罪当......


·法律规定合同违约金多少合适?
      一、法律规定合同违约金多少合适?我国的合同法里明确规定,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中的额度只能低于或者等于违约后带来的损失的30%,换句话说,就是......


·在我国买房要求送什么东西?
      在我国买房要求送什么东西?买房只能打折没有赠礼!要是新房的话,在买之前看开发商的五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证、商品房预售......


·团体意外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一、团体意外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团体意外保险的概念是什么一、团体意外保险的概念是什么?团体意外保险,全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


·一、社保补缴能马上查到吗?
      一、社保补缴能马上查到吗?各地根据社保缴费划账日期不同,到账和查询日期也不同首先,企业缴纳社保和个人缴费不同,企业是上月申报次月月头划账,月......


·单位非法经营罪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中规定,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单位构成此罪的要求与自然人构成此罪的要求不太一样,另外即使最终都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但......


·他人拖欠借款货款催款函怎么写?
      虽然所有的借贷行为,在借贷之后的一定期限之内,都是需要偿还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民事主体在借贷之后,都会及时偿还,此时必然借贷方的权益会受到侵......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解决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解决 1、房屋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解决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解决1、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第一步,找物业和开发商协商解决;第二步,找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局、质监......


·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既然选择了诉讼方式离婚,自然就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操作,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