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仲裁裁决的执行材料包括什么

申请仲裁裁决的执行材料包括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哪个法院管辖?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话,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所在的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若是需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是需要向该法院提出申请的。而申请执行也受期限限制,民诉法中规定,如果当事人中有任一方为公民的话,则期限为一年。但要是双方都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话,则期限只有6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存疑不起诉后被再次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存疑不起诉后被再次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一、存疑不起诉后被再次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


·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吗
      能。1、只要双方对变更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口头变更或书面变更都受法律保护;2、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则由应当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这时候......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开车上路撞死人的,一般就是构成了交通事故,并且也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追究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是一方面,还需要......


·四种遗产继承方式是什么?
      四种遗产继承方式是什么?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


·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哪些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关于营利法人的规定,我们可以从控股出资人这一方面来进行切入,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


·移送管辖当事人可以上诉吗?
      移送管辖当事人可以上诉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在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移送......


·购房网签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房网签的流程是怎样的?网签的流程一般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


·两种程序的效力优先
      两种程序的效力优先作为民事纠纷的救济途径,仲裁当然应具有更高的效力,但又不能一概否定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事实的认定。如果工伤认定之前已经劳......


·处分抗辩权的定义是什么?
      具体解释1、抗辩是一个程序法上的概念,其产生于罗马法的诉讼程序,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为今天既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又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


·
      一,单位集资房离婚分财产怎么操作A.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是指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此类房屋在离婚分割时,需要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分割。下面列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