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概念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二)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量刑不同对于未遂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量刑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在相同的罪名下,未遂犯的量刑要较既遂犯的量刑要轻。二、犯罪既遂的基本形态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刑法上对其他几种犯罪形态的成立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惟独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因此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在罪刑法定原则既已确立的前提下,“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更是稳固了其通说地位。但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不仅在表述上不尽妥当,而且在司法领域里并不优越于其他学说,在立法层面上更是一筹莫展。以下,将从司法和立法两个不同层面对“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展开检讨,进而主张在司法领域里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层面上提倡“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的犯罪既遂标准。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成立和犯罪即遂这两种是属于不同的法律条款,一种是可以对案件进行合理的侦查,而另一种是可以对案件进行审判,这两种是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两种也是在案件不可缺少的形态,所以,不同的阶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我国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当......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一、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


·没办结婚证到法院要求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个家庭的破裂每个成员都会受到一定的伤害,其中离婚后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因为孩子如果是未成年的小孩子就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巨大创伤,也会影......


·刑法量刑原则有哪些规定?
      刑法量刑原则有哪些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准则。我国刑法第......


·一、遗产转换为其他财产继承是否合法?
      一、遗产转换为其他财产继承是否合法?(一)遗产转换为其他财产继承是不合法,遗产的范围只能够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候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对其财产进......


·如何确定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
      如何确定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民事案件的案由应当包括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部分和当事人的具体争议......


·1、诉讼离婚一般需要3-12个月。
      1、诉讼离婚一般需要3-12个月。需要提醒您注意的一点,就是分居永远不可能“自动离婚”。2、对于存在吸毒赌博遗弃虐待等行为或相关情况的,有可能......


·民事调解书是离婚书吗?
      民事调解书是离婚证吗?民事调解书并不属于结婚证,两者的法律适用是不同的。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


·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多少?
      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


·交通事故十级伤工伤和保险冲突吗?
      交通事故十级伤工伤和保险冲突吗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又构成工伤,有比较多的项目是可以重复理赔的。比如说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和工伤的伤残赔偿金......


·股份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股份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一、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