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除无犯罪前科酌定量刑情节还有哪些

除无犯罪前科酌定量刑情节还有哪些
  
  一、除无犯罪前科酌定量刑情节还有哪些?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二、在刑法中从轻处罚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酌定量刑情节和法定量刑情节都是要求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也要有一定的参考依据,类似于无缘无故的故意伤害行为,和对方长期虐待犯罪嫌疑人,才导致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这两种不同案件的犯罪动机就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合同法有效期怎么规定?
      民法典有效期怎么规定?1、民法典有效期这规定是有效期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进行确定的。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


·离婚什么属于女方财产分割怎样办理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
      离婚什么属于女方财产分割怎样办理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通常情况下先由离婚夫妻协商......


·如何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
      如何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在我们进行担保贷款的时候,一般是有一个担保人的,而担保人来说,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的责任的,可是,如果是债权人与债......


·偷税漏税的税款罚金计算是怎么样的?
      偷税漏税的税款罚金计算是怎么样的?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以实际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


·没有离婚财产能公证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离婚的家庭十分多,有些可能因为性格不合,或者婚内出轨等各种原因选择离婚。在离婚时您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在离婚前夫妻双方所存的财产......


·挪用资金立案后能撤吗
      可以,但是已经涉嫌犯罪。可能涉嫌多种罪名。具体的罪名认定需要视具体性质确定:(1)如果押金行为属于合法,则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者侵占罪。(2)如果......


·前妻不按协议交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如果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抚养自己的孩子的话,其实是有一点丧尽天良的。即使离婚的时候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但是离婚协议书当中的每一项......


·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吗?一、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吗?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


·疫情期间信用卡怎么办?
      疫情期间信用卡怎么办可以向银行咨询了解是否可以延期支付,如果符合条件的则银行会批准延期,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还款,避免造成征信问题。对于新型......


·在法律上寻衅滋事如何定主犯?
      在我们身边,因为口角或利益冲突而进行了肢体上的互相攻击,造成了一定后果后,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如果寻衅滋事如何定主犯呢?我们从寻衅滋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