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取保候审期间换驾驶证有影响吗?

一、取保候审期间换驾驶证有影响吗?因或在异地不能自己申请办理换证业务时。可将身份证、驾驶证、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体检)证明和你的证件相片三张一同寄回,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但必须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好一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体检表亦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体检后)再寄回,因为此表要与委托人共同签字方可办理。现在驾驶证已经取消年审(年检),6年换证。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其它证只要你遵守交规,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你就不用再去车管所,你的驾驶证可以一直放心使用(但是要按时换证,否则过期一年驾驶证就会被自动注销了)。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你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二、驾驶证更换具体流程:1、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车管所;2、到车管所后,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表上需粘贴照片;3、机动车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本人照片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车管所会在审核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证手续。4、需要注意的是,驾驶员在申请换证前应先将车辆的违法行为、未缴纳罚款等情形处理完毕,否则车管所将不予换证。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所进行规定的相关事项。不得接触有违法或者是从事违法的相关行为。却还需要保护好自己的相关人身安全。公安机关在对其他案件进行调查,传唤时随叫随到是否又该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
      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不管已经结婚还是没有结婚,孩子都是无辜的,医院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结婚而拒绝接收孕妇;社会上的其他人也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结......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一、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合同无效,一般定金条款也无效,可以要求返还,但不是双倍。对方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不作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


·怎样补办行驶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补办驾驶证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办理超龄换证、期满换证,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


·特殊侵权归责原则有什么?
      特殊侵权归责原则有什么?特殊侵权是相对于一般侵权的概念,在归责原则上,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虽然有明确的规定,在多重归则体系上细分了侵权责任类......


·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夫妻离婚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也随之终止,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


·和幼儿园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如果由于自身等各种原因无法继续确定合作关系,可以根据具体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解决劳动关系?怎样的情况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女人独立抚养大孩子是否可以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女人独立抚养大孩子是否可以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只要孩子已经成年,就不得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二、抚养费按什么标准支付?1、离婚时,一方支付......


·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误工费可以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误工费可以要赔偿吗交通事故后没有受伤也可主张误工费用,只要是事故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用。法律规定,误工费是含在事......


·2023离婚共同债务?
      2023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一、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


·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0-8-5执行日期:1990-8-5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9)豫法经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经济纠纷案件诉讼的当事人对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