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无什么意思?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无什么意思?
  
  无财产分割的意思就是离婚的时候不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夫妻离婚时并不是必须分割财产的,只要双反有约定的是可以根据约定的方式进行,如果没有约定并且有一方主张就是需要分割的。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哪些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综上,无财产分割的意思其实也是很好理解的,因为有一部分人只是单纯的追求有质量的婚姻生活,在离婚的时候不愿意在财产分割的这件事情上进一步的跟对方把矛盾激化,只要诉讼请求当中没有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不会主动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醉驾发生追尾算不算重大交通事故?
      一、醉驾发生追尾算不算重大交通事故?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 而这里“发......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一、挂失止付的条件是什么从法律规定看,票据丧失是挂失止付的唯一条件。所谓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被盗、遗失等......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招摇撞骗罪的概念是假冒国家机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这个一般是先由父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


·非法经营罪主从犯应如何量刑
      非法经营的共同犯罪中,需要区分出主犯与从犯,然而根据每个人身份的不同,结合犯罪情节后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非法经营罪主从犯应如何量刑处罚......


·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怎么鉴定的?
      在现代,有很多人在工作中会受伤,受伤的情节有轻有重,现在给您讲讲关于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如何规定的,遇到这类的事情又该如何处理,还要视情节......


·罚金能不能减免,判处的罚金可以减免吗
      很多经济犯罪中,法官最后除了会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之后,同时还有可能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但对于个别犯罪分子来讲,可能自己有一些特殊情况,就包括......


·对被羁押的人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理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


·私生子继承财产方式:
      私生子继承财产方式:1、根据遗嘱继承如果死亡人立下了遗嘱,并且明确说明私生子有权继承财产,那么私生子则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应的财产,任何......


·法院布控出省就无效么 一、 法院布控出省有效吗
      法院布控出省就无效么一、法院布控出省有效吗?法院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布控是可以跨省,但要通知当地法院,并要求协助。二、法院......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一、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1)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