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如果不存在着过错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可以问对方要赔偿金,这种赔偿金的话,在劳动合同法当中都有着非常明文的规定,并且赔偿金的具体的数额,根据本人的工资和工作的具体年限呢进行计算。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就不可以索要赔偿金。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关于劳动者都是有一套非常完整的规定的,比如说对于劳动者刚刚入职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有一个试用期限的规定,在这个时间段如果经过了考核标准之后就会转正,转正之后如果被辞退有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具有如下特征:1、客观性。犯罪活动是人的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


·一、醉驾吊销五年怎样减免处罚?
      一、醉驾吊销五年怎样减免处罚?醉驾吊销五年是没有办法减免处罚的,醉驾吊销驾照后必须要到限制期满才可以申请驾驶证;机动车的驾驶证资料需要保留到限......


·一、司机醉驾抽血能不送检吗?
      一、司机醉驾抽血能不送检吗?司机醉驾后必然会被交警带去医院抽血并送检的,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抽血检测的4种情况: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刑?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它规定了劳动者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


·有两个孩子离婚了抚养费如何给
      有两个孩子离婚了抚养费如何给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


·农村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
      一、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


·女方犯了重婚罪要负什么责任
      一、女方犯了重婚罪要负什么责任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


·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怀孕期间能否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


·小产权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房有土地使用证吗?小产权房不论是哪一年的,都会有土地证,但是土地证的权属是集体的,虽然有可能在某个人的手里,但是法定不归某个人,也不能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