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对于公司收礼500犯法吗?

对于公司收礼500犯法吗?收受500元是属于数额比较少的行为,是不会构成受罪行为的,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也可不受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行贿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进行收礼就是属于变相的进行受贿,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但如果收到的礼钱比较少,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一般也不会犯法的,所以,对于公司在处理清楚上面就会公司法来进行,避免因自己的私利而使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试用期三天被辞退有工资吗
      试用期三天被辞退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离婚现在很多人都是选取协议离婚
      离婚现在很多人都是选取协议离婚,这样的形式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后去办理就会很快。协议离婚又称为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为双方......


·环境污染侵权是指由于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
      环境污染侵权是指由于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经济生产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给人民带来损害的,构成对居民的侵权行为。我国有完善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


·财产分配协议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财产分配协议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财产分配协议撤销的情形有哪些?1、关于欺诈、胁迫的标准,与一般合同的认定标准没有区别。所以,人民法院审理后,......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属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建设工程纠纷涉及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属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建设工程纠纷涉及标的额大,对双方当事人利益影响较大,产生纠纷后,大部分当事人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


·补充侦查超过一个月合法吗?
      一、补充侦查超过一个月合法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


·法律规定的监护类型有几种
      法律规定的监护类型有几种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


·法律对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法律对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怎么样的?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期是多久?合同没有有效期。要么继续交易,直至交易结束,要么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失效的情形:1、房地产分离出......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


·当事人约定借钱不给利息是否可以
      当事人约定借钱不给利息是否可以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举例说明:甲借给乙10万元,乙打了借条,一年后归还,借条上没有说明利息。因此,乙只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