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孙女有继承奶奶的遗产的资格吗?

一、孙女有继承奶奶的遗产的资格吗?
  
  孙女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继承奶奶遗产的资格的,孙女享受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是:
  
  1、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奶奶生前没有立遗嘱,父亲也在世,这种情况下,作为孩子的父亲不能觉得孙女儿是可以继承奶奶的遗产的,这对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其实孙女和奶奶之间都不属于直系血亲关系,要继承奶奶的遗产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邢台秀水湾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邢台秀水湾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土地证有使用年限和土地获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房屋产权是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拥......


·诈骗12万自首退赃可以减刑吗
      可以。诈骗12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自首并退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


·民法总则成年子女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成年子女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其实在当今社会,社会各界针对未成年人的关爱都是非常多的。尤其是来自家庭当中对未成年人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的,但......


·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因工伤请求赔偿的,因为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同,最容易发生相互推诿的现象。《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


·同一商标名在不同城市算侵权吗
      算。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


·一、工伤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工伤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


·在我国70岁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罪?
      在我国70岁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罪?一、在我国70岁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罪?1、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一般的要判刑坐牢,刑法只是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非法集资国务院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国务院规定是什么?非法集资国务院规定是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被追究。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


·2018年怎么工伤鉴定才能获得赔偿?
      2018年怎么工伤鉴定才能获得赔偿?2018年只要完成如下的工伤鉴定流程即可获得赔偿:一、申请1、申请时效条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法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生活内感情不融洽总是吵架的话,自然会为了自身的幸福考虑离婚,如果双方实在无法在一起生活下去的话,离婚也是十分正确的选择,不过在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