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有没婚姻期限?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有没婚姻期限?没有期限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一)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与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的情况不同。也就是说,财产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分割共有财产。(二)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的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三)对于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讲的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分割原离婚案中未涉及的财产,即对被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关于上述情况的诉讼时效问题,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特别是对于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处理的,还需要按照起诉的程序来进行处理,也存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如果超出了规定的诉讼时效,司法机关是可以不予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


·高利贷利息超过本金是否犯罪
      高利贷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真正的从社会生活当中消失,也是因为有一部分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会选择借高利贷这种比较冒险的方法。可等到真正开始偿还高利......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认定结果
      可以说工伤认定的结果对事故的处理是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做出的结果表明并不构成工伤,那之后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作出处理了。于是,很多人在......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组成了夫妻财产,其中财产的性质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因此,实践中,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法定夫妻个......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一、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然后对于对方的部分进行折价补偿,离......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一、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不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


·取保候审时间到了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时间到了该怎么办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实践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要积极的来
      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要积极的来解决纠纷,以免事态扩大,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在当事人就医疗事故处理、赔偿达成一致后最......


·搬迁补偿费用的补偿方式是怎么样的?
      搬迁补偿费用的补偿方式是怎么样的?搬迁补偿费用也就是搬迁补助费,这是针对设备的搬迁和安装产生的费用,它是根据房屋的面积和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


·主犯没抓到从犯如何判
      会。《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主犯没有归案,但对于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经有确实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仍可以先行对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定......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行使归谁
      一、汇编作品的著作权行使归谁汇编作品就是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